材料一 晚清国内公债筹募概况(节选)
公债名称 | 时间与用途 | 筹募额定数 | 实际额度 | 具体承销情况 |
西征借款 | 1878年西征善后及新疆建设 | 350万两 | 认购150万两 | 成立乾泰公司借款 |
昭信股票 | 1898年战争赔款 | 1亿两 | 认购2000万两 | 户部通过银行、钱庄筹款 |
湖南公债 | 1910年地方财政 | 120万两 | 转外债 | 外资银行承销 |
爱国公债 | 1911年镇压辛亥革命 | 3000万元 | 不足1200万元 | 资政院委托大清银行办理,实为向亲贵及官员摊派 |
——摘编自刘杰《辛亥鼎革与财政举债:晚清民初“爱国公债”的发行与偿还》
材料二 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决定来年发行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总额为1亿分,华东区分担45%,上海市分担华东区的666%。上海市组建了公债推销委员会,深入宣传,“购买公债不但还本,而且付息……是争取人民解放战争最后胜利的重要保证”。《解放日报》为公债开设了答疑专栏。工商界巨擘带头认购,群团组织还推动了公债认购竞赛,最终圆满完成目标。
——摘编自孔祥成、牛茹琪《从首笔国债发行看新中国初期中共的城市社会动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