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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高二上·澄海期末)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930年中央苏区颁布《苏维埃土地法》,采用了高低差额较小的累进征税法,规定按照农民分田每年收谷数量,分等征税,基本控制在5%至15%之间,并且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减免。

    ——摘编自胡志辉《农业税改革与中国农民的变迁》

    材料二 在税率问题上,边区政府实行累进制税率。在晋冀鲁豫边区,按照1943年的规定,“地主负担控制在其总收入的18%--60%之间,富农负担控制在28%左右,中农负担控制在13%左右,贫农负担控制在3-5%。”

    ——摘编自钟涨宝《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土地与税收政策的历史回顾》

    材料三 自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税改革作为农村改革的主线,在不断的探索与调整中,逐步实现了促进农民减负增收的目标。2006年,我国取消农业税。

    表1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年份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城乡居民收入比

    1996

    1999

    2002

    2005

    4838.9

    5854

    7702.8

    10493

    1926.1

    2210.3

    2475.6

    3254.9

    2.51

    2.65

    3.11

    3.22

    表2 农业各税占财政收入比例情况

     年份

    财政收入

    农业各税

    农业各税占财政收入比例(%)

    1996

    1999

    2002

    2005

    6909.82

    10682.58

    17636.45

    28778.54

    369.46

    432.5

    717.85

    936.4

    5.3

    4.0

    4.1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年鉴2009》

    1. (1) 根据材料一、二及所学知识,比较两者农业税实施的不同,并分析其原因。
    2. (2) 根据材料三及所学知识,说明我国取消农业税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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