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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高二上·广东期中) 20世纪初,清政府先后公布两份宪法性质的法令。

    1908年8月《钦定宪法大纲》

    1911年11月《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凡立法、行政、司法皆归(君上)总揽;凡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奉诏令批准都不得见诸施行;凡一切军事皆非议院所得干涉;宣战、媾和、缔约“由君上亲

    裁”……

    皇帝之权以宪法所规定者为限;皇帝继承之顺序,于宪法规定之;皇帝对内使用军队“须依国会议决之特别条件”;国际条

    约非经国会之议决不得缔结……

    对后者的合理解释是( )

    A . 政治改革的重大突破 B . 拉拢立宪派的政治欺骗 C . 应对时局的被动之举 D . 清末“新政”改革的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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