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一 在伯里克利执政时代,雅典国家由公民大会管理,公民大会在法律上拥有全部的最 高政权。雅典公民大约每 10天集会 一 次,决定国家大事,雅典国家的全部机关均隶属于公 民大会,这些机关包括:五百人议事会 、陪审法庭 、元老院 、各执政官,还有许多公职人员,其中大多数是用抽签方法选出来的。
— 摘编自赵恒烈 、张鸿棋主编《世界历史资料选》
材料二 根据 1832年改革法令,在伦敦和其他新兴城市,新设了 40多个新选区。 改革法 案还保留了选举人的财产资格,规定地主或房主年收入达 10磅者 、租地经营达 50磅者才 有选举权。全国选民大约增加了 30万,选民比例在全国成年居民中的比例由 5%提高到 8%。但在这场斗争中担任了绝大部分斗争任务的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依然没有选举权。
— 摘编自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三 为什么美国人要制定 一部这样分 工 明确的宪法? 就像它的怀疑者所疑虑的那样: 以政府低效率为代价的制衡是否值得? 对于这些质疑,宪法的制定者们早就给出了明确的 答复。托马斯.杰韭逊认为:“ 自由政府是建立在嫉妒而不是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因此, 在权力的问题上别再考虑相信人,要用宪法之链予以束缚,以免受其祸害。”由此可见,美国宪法归根到底还是为了达到不只是理论上的,更是保持于实际中的平等的目的。
— 摘编自张 一 风《从美国宪法看三权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