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3高三上·温州)
王某系化工公司的职工。自2022年4月份起,王某因公司停产整顿而待岗在家。待岗期间,化工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其生活费,并从生活费中扣除了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王某认为不应从中扣除社会保险费,与公司协商未果,遂提起仲裁。仲裁委员会依据“职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这一规定,裁决化工公司支付扣减王某的生活费。
结合材料,根据三段论的推理规则,谈谈仲裁委员会支持王某的原因,并根据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说明化工公司犯了什么逻辑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