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订后的环保法。2018年宪法修正案关于生态文明的规定,2021 年施行的《民法典》中关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专章规定,刑法中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规定,等等,这些都是新时代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完善。
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我国环境资源审判走上专门化发展道路。
2015年1月,因超排污染物,陕西某能源公司被当地环保局处以.20.万元罚款。 可是企业拒不整改和缴纳罚款,79 天后,这笔罚款飙升至 1580万元。这是该省根据新环保法开出的首张按日计罚的“天价罚单”。罚款数额上不封顶、行政拘留处罚、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权使“有禁不止”“罚后不改”的局面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扭转。
2019年12 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对万峰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情况立案调查。这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立案办理的公益诉讼案。
2021 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5.4 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5.7万名;有力维护了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
结合材料,运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相关知识,说明我国是如何依靠制度和法治推进美丽中国的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