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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高三下·宁乡市开学考)
某小区物业公司与其业主王某因物业服务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向物业公司补缴物业费,物业公司胜诉。随后,该物业公司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发布了王某败诉的群公告,并将生效判决文书拍照上传至业主微信群,其中包含文书首页的王某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王某认为物业公司侵犯了其权利,故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定物业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针对此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 物业公司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B . 物业公司合理正当使用公开的裁判文书,不构成侵权
C . 物业公司未侵犯王某隐私权,但侵害了王某的个人信息保护权
D . 物业公司的行为影响当事人的生活安宁和社会评价,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