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社会发展阶段已经从工业化的“原子经济”向信息化的“比特经济”转型过渡。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正在加速推进产业结构变革、新兴技术迭代、智能制造升级、生活方式转变等社会各领域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创新逐渐成为驱动全球经济繁荣兴盛的重要引擎,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与活力。在此背景下,深入推动文化数字化战略是拉动新时代我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②完善文化数字化要素结构,激活要素资源联动性。技术是手段、数据是重点、文化是核心,三者共同构成文化数字化要素支撑体系。技术要素、数据要素、文化要素等均是文化数字化的核心驱动要素,加快文化数字化建设进程,不仅要强化各要素之间的核心竞争力,更要激活不同要素之间的联动性,形成文化数字化建设合力。
③技术为文化数字化奠定坚实基础,技术研发应该贯穿于文化数字化建设的全过程。一方面,要借鉴美国等其他国家文化数字化建设经验,强化我国文化数字化建设中核心技术主导权。要鼓励文化数字化的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加速文化科技相关学科建设,提升文化数字化建设的科技创新能力。另一方面,只有技术“平民化”,才能使文化数字化发展“普惠化”“大众化”。要推进技术要素自主有序地流动,避免不同领域之间的技术垄断,实现数字文化产业持续性发展。
④数据串联起技术与文化,对于健全文化数字化要素支撑体系意义重大。一是要加速数据畅通流动。要从宏观层面保证文化数字化建设中数据要素的畅通、流动,发挥数据在数字文化产品生产、消费、传播等全产业链条中的润滑作用,以数据化思维研判我国文化数字化进程中的问题与不足。二是找准数据关联坐标。针对目前不同级别文化单位各自建设的文化数据库资源,既要杜绝文化孤岛现象,又要实现对已有文化数据资源的有效利用。要根据不同数据库之间的共性关键技术,找准数据所在坐标系,以此进行数据关联,并在国家文化统计框架下对不同数据进行统一标准的分类、编码,为每个关联数据发放“身份证”,进行统一存储、管理、流动,实现文化数据资源利用最大化。
⑤文化数字化建设不仅要夯实数字技术基础,更要依托数字技术拓展、丰富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呈现形式。一是加速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二是要推动文化资源的综合转化应用,加速文化生产数字化、文化治理数字化、文化利用溯源化、文化空间智能化、文化传播数字化。
⑥加速文化数字领域业态革新,提升文化服务体验感也是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发展路径之一。
⑦扩大文化数字化惠及人群,弥合数字鸿沟。要持续加快信息网络公共服务的全覆盖范围,尤其要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以便捷化、简洁化为导向降低文化数字化信息工具的服务门槛,加快文化数字化服务平台的无障碍改造,真正让文化数字化成果实现全民共享、全龄适用、全域覆盖。同时,要着力提升全体公民的数字素养,普及老龄群体、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数字技能教育培训。
⑧依托国家文化专网、中华文化素材库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红利,借鉴英国等其他国家的文化数字化经验,激活文化数字创新活力。政府应加大我国文化资源、数据向公众开放的力度,稳步提升我国文化数字化建设的创新能力、转换能力、应用能力,以此来倒推传统文化业态转型升级、优化高质量数字文化产品供给、延长数字文化产业链条。
⑨充分协同文化内容供给、数字技术应用、公众文化需求三方联动,加速全息呈现、数字孪生、交互体验等数字技术在文化消费场景中的有效运用,利用集成新技术营造“现场感”,将现实空间和虚拟空间切实融合。
⑩随着国家文化数字化进程的加快,优化文化数字化发展环境,保障数字监管的安全性不仅是文化数字化发展的重要基石,更是健全国家文化安全体系的重要一环。我国目前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完善数字版权的保护流程至关重要。因此,一方面要加强顶层设计,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提高数字版权保护的法制化水平,填补数字文化产品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空白,另一方面要确保法律落实,在实践中检验法律的可行性,并以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为导向,反向去完善法律法规。另外,还要向大众普及相应的法律知识,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全民素养。
(摘编自范周、孙巍《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发展脉络与路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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