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是人们了解过去、认识历史的重要依据。第一手史料是接近或直接在历史事件发生时所产生和记录的原始资料。第二手史料是指经过后人运用第一手史料所作的研究及诠释。请按以上标准对材料一中的史料进行分类。
材料一: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而集小乡邑聚为县,置令、巫、凡三十一县。
——《史记·商君列传》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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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新法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怕老百姓不相信,于是在咸阳市场南门立一根三丈长的大木杆,招募百姓中有能把它搬移到北门的,赏十金。百姓奇怪,没人敢移。又宣布:“能搬移的给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搬移了木杆,就给了他五十金。
——以上均摘编自《史记·商君列传》
材料三:新法规定:立了军功的,按功劳大小升爵受赏;为私利争斗的,按情节轻重处以刑罚。努力务农,精耕勤织,因而获得粮食、布帛丰产的,免除本人的徭役或赋税。国君亲属宗族不是立有战功,经过评定,不得列入谱牒。
——以上均摘编自《史记·商君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