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材料二 法国宪法规定:法兰西共和国和依自由决定的行为通过本宪法的海外领地的人民组成共同体。法兰西是不可分的、世俗的、民主的和社会的共和国。国家主权属于人民,由人民通过其代表和通过公民投票的方法行使国家主权。共和国的地方单位是市镇、省和海外领地。在各省和领地,由政府的代表负责维护国家利益、监督行政并且使法律获得遵守。
结合材料,运用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的知识,分析说明两国宪法的规定对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