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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4·月考) 董仲舒提倡用《春秋》大义作为司法判决的依据。时有疑狱曰:“甲无子,拾道旁弃儿乙养之,以为子。及乙长,有罪杀人,以状语甲,甲藏匿乙,甲当何论?”仲舒断曰:“甲无子,振活养乙,虽非所生,谁与易之”。董仲舒的这些主张( )

    A . 体现了轻罪重罚原则 B . 开创以经注律的传统 C . 推动了法律的儒家化 D . 避免司法实践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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