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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高二上·浙江月考) 《唐律疏议》明文规定: “诸私铸钱者,流三千里; 作具已备,未铸者,徒二年;作具未备者,杖一百。若磨错成钱,令薄小,取铜以求利者, 徒一年。 ”该规定( )

    A . 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B . 满足了商业贸易发展的需要 C . 首次实现钱币的统一 D . 维护了通宝制钱的法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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