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甲从餐馆买了一份脆皮鸡,打包回去与乙一起享用,食用后不久两人均出现了急性肠胃炎,经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与吃的鸡肉变质有关。甲、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违约诉讼,认为餐馆给消费者提供的餐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餐馆经营人丙辩解,甲、乙没有证据证明餐馆的脆皮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餐馆和乙之间也没有合同关系,不存在违约,因此不应当对甲、乙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件经媒体曝光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餐馆突击检查,发现了不少安全隐患和其他问题,经办人员随即对餐馆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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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甲、乙的诉讼请求及丙的辩解分别进行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