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加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群体的权益保障、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
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列入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常委会在中国残联提供的建议稿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和相关调研掌握的情况,并认真听取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形成了草案征求意见稿。其后征求了31个省级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委托中国残联收集了广大残疾人、老年人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征求了“一府两院”的意见。在认真研究讨论、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
经过三次审议修改,2023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出台坚持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结合材料并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对此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