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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4高三下·宁波月考) 材料一:小壮(男)与小美(女)系邻居兼大学同班同学,大学期间自由恋爱,毕业后想要结 婚,但小美父母认为小壮家境贫寒,且小壮父亲与小美母亲是表兄妹属于近亲,因而 坚决反对。小美父母的反对并没有让双方退缩。最终,二人于2017'年6月登记结婚, 随后举办了婚礼。

    材料二:为了举办婚礼,小壮与小美向亲戚朋友借了1万元。之后,小壮的父亲给了他们5万 元,二人商议后,决定将钱存到银行。没过多久,小壮因生病花了2 万元。小壮病愈 后,二人因感情不和发生纠纷,时常吵架。2019年5月,小美不堪其扰,搬回娘家与 父母共同居住。2023年2月,小美向法院提出申请离婚。

    附加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 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 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 (1) 未经小美父母的同意,小壮与小美的婚姻是否有效?请简述理由。
    2. (2) 小美的离婚申请法院是否会予以支持?两人离婚时,他们的财产和债务应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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