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4高三下·保定开学考)
原告张甲、张乙系张某芳的法定继承人。张某芳于 2023 年 8 月去世。原告诉至本院要求确认被告张丙持有的 2023 年 7 月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审理中,张丙向法庭提交一份 2023 年 7 月的代书遗嘱复印件,在该遗嘱复印件下方见证单位处加盖有某法律服务所公章及该所一名法律工作者印章。本案中( )
①法庭应认定张丙持有的遗嘱为无效遗嘱
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③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精神处理继承问题
④张甲、张乙在继承张某芳遗产前需要把属于自己那部分析出
A . ①③
B . ①④
C . ②③
D . 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