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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4高三下·清源月考)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明清时期,工商业的合股经营迅速发展。微州商人、山西商人,都有合股经营的传统。“近亲者乃至同乡问的合伙,即合股”的经营方式为当时所盛行。清代山西商人采用合股经营的现象更为普遍。据记载,山西介休富民吴龙图等十六人各出股银数万两,交侯生芸领本贸易,“自奉天以至浙江,皆有字号”。一家字号可以由多家股东共同投资,而很多股东联合成为实力雄厚的集团资本,也可以同时经营多家字号。在合股形式下,投资者(股东)并不直接插手具体业务,字号的管理工作皆另委专人负责。股东的职业状况比较复杂,他们投入的资金属于商业资本的性质。字号店商人通过掌握加工环节进入了生产领域,但仅仅发生在少数地区的个别行业中。

    ——摘编自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等

    材料二  16世纪,富有的欧洲银行家们组织了很多合股公司,控制了所有的海上贸易,获取了源源不断的利润。这些早期的合股公司是进行经济动员和经济渗透最有放的工具。合股公司具体的经营管理都委托给富有责任心和经验的董事们,而这些董事又可以挑选可靠的人管理公司的业务。这种方式吸引了各种分散的人——伦敦的羊毛商、巴黎的零售店店主、哈莱姆的捕鲱鱼人、安特卫普的银行家或约克郡的地主——将他们的储蓄金投入各种商业冒险事业,从而能轻而易举地动员起欧洲资本投入海外事业。东方商人无法期望与强大的、非个人的合股公司竞争。世界贸易为东印度公司、地中海东部公司等控制。

    ——摘编自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1. (1) 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明清时期工商业合股经营迅速发展的原因。
    2. (2) 根据材料二,概括近代早期欧洲合股公司的特点。
    3. (3) 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清时期中国合股经营字号和近代早期欧洲合股公司在作用上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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