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高中历史 / 单选题
  • 1. (2024高三下·扬州月考) 明嘉靖年间《祁门县洪氏祖产规约》分别对“盗砍坟林小柴”的违约者和“捕获之人”作出“罚银五分”“责十五板”的处罚和给予后者砍伐者工具的奖励规定。清嘉庆年间祁门环砂村订立了“养山合墨文约”,在获得批允后,将所立文约以官府“告示”的形式连同官府的批示“永禁文约”一并刊刻于碑石之上。材料说明明清时期(   )

    A . 儒家思想渗透基层教化 B . 礼法结合向基层渗透 C . 乡约在逐渐与法律合流 D . 乡约能维护君主专制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