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高中历史 /
  • 1. (2024高一下·广丰月考) “泰半之赋”。据史料记载,秦朝收取“泰半之赋”,对此学者们存在较大争议。

    材料一  (农民)还要按规定向国家缴纳人头税,服繁重的徭役。秦代的田赋负担相当沉重,征收量达到2/3①。

    ——孙翊刚《中国赋税史》

    注:①孙翊刚对“泰半”的理解是2/3。

    材料二  (秦代)口赋则远比田租要重,所谓“收泰半之赋”,就是要将一年收入的一大半,作为人头税(口赋)上交国家。

    ——王新龙《大秦王朝》

    材料三  里耶秦简

     “迁陵卅五年豤(垦)田舆五十二顷九十五亩,税田四顷□□……”

    ——陈伟《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

    材料四  总舆田(应纳税土地)数5295亩,除以总税田(应缴田租)数451亩,为11.73倍,若总税田数为441亩,则为12倍。这两个数据都可以作为秦始皇三十五年迁陵县的实际田租税率为“十二税一”的佐证。

    ——刘三解《秦砖大秦帝国兴亡启示录》

    1. (1) 就研究秦朝收取“泰半之赋”而言,上述四则材料哪些是第一手史料?哪些是第二手史料?
    2. (2) 根据材料一,秦朝农民对国家承担的义务有哪些?对比材料一、二,两位学者对“泰半之赋”中的“赋”的理解有何差异?
    3. (3) 综合上述材料,你认为秦收取“泰半之赋”的说法是否成立?请简要说明理由。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