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高中历史 / 单选题
  • 1. (2017高三上·湖北开学考) 1941年,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第二届第一次会议通过的《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中规定:“承租人应依本条例所定减租之后之租额交租,不得短少,其有力能交租而故意不交者,出租人有请求政府依法追缴之权。”该规定(    )

    A . 旨在保护农民的既得利益 B . 表明了边区政府的合法性 C . 有利于扩大抗日联合战线 D . 延续了土地革命路线精神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