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修辞立其诚”,是《易传·文言》的一句话。这句话虽然是两千年以前讲的,现在仍应加以肯定,仍应承认这是发言著论写文章的一个原则。“立其诚”即是坚持真实性。诚者,实也,真也。现代所谓真,古代儒家谓之为“诚”。(在中国哲学史上,首先用“真”字的是道家。《庄子》说:“道恶乎隐而有真伪?”以真伪对举,始于庄子。)
“立其诚”可以说包括三层含义,一是名实一致,二是言行一致,三是表里一致。名实一致即是言辞或命题与客观实际的一致。一般言辞的内容包括许多命题。哲学命题与科学命题都是表示客观事实或客观规律的。哲学命题与科学命题都可称为理论命题,理论命题符合客观实际,就是真理的揭示。文学不是表示客观事实或客观规律的,然而也必须对于事物现象的本质有所显示,才能够感动人心。
言行一致亦即理论与实践一致,思想与行动一致。浅言之,即一个人的言论与他的行为一致;深言之,即学说理论与社会实践一致。古语说:“听其言而观其行。”听一个人的言论还要看他的行为是否符合他的言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与社会实践相符合的,才能称为真理。
表里一致即心口一致,口中所说的与心中所想的应该一致。如果口说的是一套,心里所想的却是另一套,是谓说假话,是最明显的不诚。“修辞立其诚”,首先要表达自己的真实思想。学说、言论、文章,都有一个诚伪问题。
(摘编自张岱年《修辞立其诚》)
材料二:
关于“修辞立其诚”的内涵有多种解说,尚无定论,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求修辞者持中正之心,怀敬畏之情,对自己的言辞切实承担责任,采用恰当的方式进行表达。简而言之,就是怀真诚之心,发出来自心灵的声音,讲真话。
小说家卡佛说,写作或其他的艺术创作都不仅仅是自我表述,它是一种交流。一个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在他拿起笔,以文字发声,诚挚而坚韧地与外围交流时,他便从个体的孤立中走出,与外围发生了碰撞、融合或抗衡。总之,作者与生活是在相互影响,相互渗透。
不能不说,再个体的文字,也是有意义的,而这已足够。那些源自心灵的文字,其实已在日积月累中,自觉不自觉地与生活发生关联,并参与良性生活的构建。
生活承载的时代感严峻地摆在每个作者面前,我们该如何去对待?这一问题涉及文字的担当性。
纳博科夫在《文学艺术和常识》中这样说道:有时,在事物的进程中,当时间的溪水变成一股混沌之流,历史的洪荒漫过我们的地窖,认真的人们总要在作家、国家和宇宙之间寻找内在关系,而作家自己也开始为他们的职责忧心忡忡。他在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们,真正意义上的写作从来就不是轻松的,不是私人的。每一个作家拿起笔时,都会出于本能地进行有关生活、命运、环境、时代、精神等等的思考。这些东西看似芜杂又虚妄,却构成了作家的创作资源和作品的重要内容。也正是因其具有芜杂又虚妄的特性,作家内心才会有困惑、痛苦和挣扎。真正的作家会为文字只停止于表象描摹而不安,从而在对命运处境作深邃思考上不断努力并清晰地将其呈现出来。
从这层意义上讲,说真话,发出心灵的声音,实际上就是充分表现心灵探索的深度,构建灵魂的高度,并发散情感的温度,书写出时代生活的复杂性和可能性。
我们处在历史绵长、文化驳杂、物质与精神越来越背离的时代,可以说各类问题层出不穷,形势相当严峻。这当然是限制,但也恰恰是机遇。它在砥砺作家真诚面对,“修辞立其诚”,创作出具有担当的文字,收获大情怀大境界。
(摘编自朱朝敏《修辞立其诚》)
材料三:
古人讲“修辞立其诚”。写作首先要诚恳、诚实、真诚、坦诚地对待读者,讲真话,不讲假话。但这是否意味着只要讲的是真心话就合乎道德?季羡林先生有句名言:“假话不能说,真话不全说。”季先生的这一思想,既适用于日常生活中说话,更适用于写作,写作时不能只讲真话。
无论写文学作品还是写各种论著,都不同于写日记,都不是纯粹个人的自言自语,更不是个人内心思想自然主义的宣泄和展示。写作是为了让别人看,势必会对读者产生影响。由于人的内心世界复杂多变,感受和见解有正误之分,欲望和念头有正邪之分,心境和情绪有积极与消极之分。如果写作的人只注重讲真话,不考虑影响作用和社会效果,心里想啥就写啥,把内心所有的东西都统统宣泄出来,文坛就会乱象丛生。现在有的人写文学作品,把内心中贪婪、淫秽的肮脏思想,都借用艺术形式来展露和渲染,严重地玷污了圣洁的文学园地,熏染着人们的心灵。
写作是为社会创造精神财富,为读者提供精神食粮。凡是写出来公开发表的东西,都应当能对人们的心灵起到滋养、启迪、保健和导向的作用;凡是写作之人,都应当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为读者服务的意识。写作时,从选题立意、谋篇布局,到每一段文字、每一句话,都要慎重考虑社会需求和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力求为读者提供营养丰富、健康洁净的精神食粮。这就决定了,写作讲真话,应从实际出发,通过深入理性思考,对什么话该写、什么话不该写,进行慎重的辨别、选择和取舍。
(摘编自李贵富、王长存《也说“写作讲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