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上网百态
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79亿人,其中10岁以下网民和10—19岁网民占比分别为3.8%和13.9%,青少年网民数量近2亿。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趋势明显,10岁以前首次“触网”的未成年人占比达52%,较上年提高7.4%……
——摘编自《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3)》
材料二 观点辨析
法律链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一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未成年人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依法要求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提供未成年人真实身份信息。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不提供未成年人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相关服务。……”
材料三 社会共治
专家表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一大亮点,就是构建了一个网络空间中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共同体。这个共同体包括家庭、学校、政府有关部门、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相关智能终端的生产者、销售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