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红学在我国学术史上是一门特殊的学科,它本身独特性甚强,却又很容易被当作一般对象对待。它的文化内涵极丰富,文化品位极崇高,所以需要我国的文学、史学、哲学、美学、科学等多方面的第一流学者通力协作,方能胜任愉快,展现光辉;而那些第一流学者们各有自己的理想事业,如何能以“一部小说”来作为他们的研究目标?于是“红学”遂落于低层次的人士之手。以我自己为例,如果勉强冒称一个“学者”,也不过是在三流的层次,还有一些尚不如我,根本不具备研治此学的条件。以上二端,乃是“红学”悲剧性的最关键的矛盾因素,至少在历史现阶段,其情势实在如是,讳言与美化,是有害无益的。
无视于“红学”之极大独特性而总想把它拉向一般化,最好的例子可举海外的余英时。余教授曾著专文倡言“红楼梦的两个世界”与“红学革命”,并以此而名扬寰宇。在他看来,已有的红学一无是处,尤其是考证派已是“山穷水尽”“眼前无路”,故必须“革命”,而他的革命口号却是“回到文学上来”——他认为红学研究只应是一种文艺方面的事,别的都是错了路头的。这就是我所说的,无视于“红学”的独特性而要把它向“一般化”靠拢。其实余英时倒是个研究文化的高层次的教授(如对胡适的思想有所评论等等),连他都那么看待《红楼梦》,则其他同类论红之人可推而知了。文学,文学,它是什么?离开特定的文化底基涵蕴、历史环境、作者心灵神智,又能有何等真知灼见可以启迪学人呢?长时期评赞《红楼梦》“艺术”的,仍然离不开“形象塑造”“性格刻画”“心理描写”“口语运用”等等之类,这倒看起来满像“文学”了,难道余教授会满足于这样的“回到文学”而以此排斥其它层面的研究吗?
我所列的第二条悲剧性,一方面与第一条有关联,另一方面则是文化学术的普遍水平的事情。前者,至今连这“红学”的特定含义在大教授那儿都扯不清,则势必产生真红学与假红学的混乱。“文学”范围的一般赏析评论不必说了,即如对小说作者的生卒与祖籍来作些考证——这其实也是一般从事文史工作者的起码“基础课”,可是现在这也成了“著名红学家”,可见这一“界”的“家”之滥竽之地步了。
归结一句话:“学”不足而“红”必虚。
(摘编自周汝昌《还“红学”以学——近百年红学史之回顾(重点摘要)》)
材料二:
周汝昌先生于1982年发表了《什么是红学》的演讲,提出两个观点:1.“红学”有其特殊性,研究《红楼梦》的学问不一定就是红学。他说,“我的意思是,红学有它自身的独特性,不能只用一般研究小说的方式、方法、眼光、态度来研究《红楼梦》”,“红学不是要去代替一般小说学,它却补充和丰富一般小说学。一般小说学也不能代替红学。”2.“红学”包括曹学、版本学、探佚学、脂学四学。周氏的观点非常明晰:“红学”是一种独特的学问,不同于小说学;“红学”指曹学等四学。
应必诚先生在80年代那篇《也谈什么是红学》中说:“《红楼梦》作者、版本文献的考证和《红楼梦》作品研究是红学不可分割的两个组成部分。”“《红楼梦》作者版本的考证对《红楼梦》研究具有基础性、前提性的意义,因而是必要和重要的。”“但《红楼梦》作品的研究是红学的主体,《红楼梦》作者和版本的考证不能脱离《红楼梦》作品的研究。”“红学何为?就是用美学的、历史的方法,包括运用作者版本考证的研究成果在与时代历史、文化环境、思想思潮、作者身世、文学传统以及与读者的联系中,去阐明《红楼梦》审美艺术的创造及其思想和艺术成就,阐明《红楼梦》的审美个性和艺术风格等等。”
应文说:“红学有它的特殊性,但是,不能以此来否定对《红楼梦》本身的思想艺术的研究。”在这里,应氏以他自己的“红学”概念界定去反对周氏在另一种“红学”界定下的逻辑展开。周氏的“红学”界定是否隐藏着否定“《红楼梦》本身的思想艺术的研究”的动机,他自己并未明言。他只是说这种研究是属于“一般的小说学的范围”,而不在“红学”的范围。周氏的红学界定与他一生的红学研究大致对应。面对周氏的红学界定,我们只能说其界定过于狭窄、过于专门化。但我们没有理由因此而认为,周汝昌否定对《红楼梦》的思想艺术进行研究。
几乎对于任何《红楼梦》的爱好者来说,指出周氏的红学界定过于偏狭,这并不困难。我曾打过一个比方:大家都知道,人既需要吃饭,也需要喝水。突然有一个人说,人不需要吃饭,光喝水就行了,喝水才是人最特殊的地方。于是大家纷纷出来反对,长篇大论、连篇累牍地说,吃饭和喝水是一种辩证关系,应以吃饭为主,喝水只是辅助的,但也不能缺少。如此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辩证法自是常理,但又有什么价值呢?我们为什么不能耐心地听听对方的陈述,也许可以从对方的荒谬中找到更加科学的养生之道。
(摘编自陈维昭《“红学”何以为“学”——兼答应必诚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