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4高二下·宁波期中)
原告在被告公司担任操作工时不慎被机器挤伤左手。原告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后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工伤五级。经双方协商,原告与被告解除了劳动关系。后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相关费用,但被告未给付。原告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不予受理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经承办法官几轮调解,最终原告、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下列对该案解读正确的是( )
①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一般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劳动者依法维权必须遵循协商一仲裁一调解一诉讼的规定程序
③原告与被告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当履行
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A . ①②
B . ①③
C . ②④
D . 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