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 日, 郭某向某经营部购买某品牌白酒2件12瓶, 并支付货款11160元。2021年11月23日,郭某再次向某经营部购买某品牌白酒2件12瓶,并支付货款10937元。后郭某怀疑其购买的白酒为假酒,遂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某白酒公司出具《鉴定证明书》,表明上述某品牌白酒并非该公司生产,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郭某起诉某经营部,要求退还购酒款并支付购酒款十倍的赔偿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