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美国是世界近代史上最早实行联邦制的国家。联邦制不仅是美国立国的基本制度,也是它治理国家的重要政治原则。联邦制的确立,为美国社会历史的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美国最终实行联邦制,除了防止国家分裂、维护国家统一这一直接原因外,其他因素也起了重要作用。在13个殖民地上,虽然都有总督和议会,但在其组织形式、产生的方式以及职能方面不尽相同。产生这些差别的原因是各地区的环境不同,根据环境需要而规定政治统治形式,造就了美国人民不拘泥于旧制度模式而从实际开基立业的创新观念。 自反英斗争开始后,一些政治思想家就已经在探索13个殖民地如何实现政治统一的问题。1767年,迪金森首次提出了联邦制思想。其后,威尔逊在《英国议会权限探讨》、杰斐逊在《英属美洲权利综论》、亚当斯在《新英格兰人》论文中作了进一步阐述。为了论证在美国实行联邦制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汉密尔顿、杰伊和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中,用大量篇幅阐述了希腊共和国联盟、亚该亚同盟、瑞士各州联合和尼德兰联盟的特点及其历史命运,这些联盟给美国提供了重要的经验教训。
——摘编自张定河《论美国联邦制的确立及其历史作用》
材料二
联邦与州政府各司其职,最大限度地避免机构重叠和最有效地发挥政府职能;联邦就国家事务(国防、外交等)立法;各州依本州除国家事务外的其他所有事务立法,避免立法无据或无针对性;由于分权管理,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在国家事务和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有明确分工。
——摘编自《美国联邦机制的四大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