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霸凌案的背后,往往是对规则和法律的蔑视。“中国警方在线”微博通报了一起案件:南京的17岁未成年人王某、张某与同学冯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几天后在校园相遇,王某、张某向冯某索要1500元,冯某表示要报警,导致几人不欢而散。没过多久,王某、张某与冯某在校园再次相遇,纠结多人强迫冯某屈服道歉,并将他殴打,导致其多处受伤、昏迷,还强行拿走了冯某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和50元现金。经鉴定,冯某的伤情构成了轻伤,最终王某、张某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据了解王某、张某平日里沉迷网络,多次旷课、逃学,与社会上具有不良社会习性的人交往。
王某、张某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说明了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什么?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①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②保护。 |
请将以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补充完整。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将校园欺凌、校园霸凌等行为正式纳入法律,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少年的你”撑好法律“保护伞”。
有同学认为:只要科学立法,就能防止校园欺凌的发生。请你从厉行法治的角度评析此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