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新闻引发争议]
美好家园小区群
| 法律链接 《宁波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第二条 禁止下列充电行为:在建筑物的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充电;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电等。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电动自行车违法充电行为予以劝阻、举报。 第九条 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成下罚款。 |
[一封建议维护安全]
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的建议书 近期,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不规范充电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消除充电隐患需要政府、社区、居民等不同主体凝心聚力。为了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