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议题1:缘何]
“为什么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第一小组搜集到以下资料:
[子议题2:聚焦]
法律链接 | 《民法典》第110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17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子议题3:警示]
“如何远离校园欺凌,共建法治社会?”第三小组准备开展模拟政协活动,并尝试撰写提案。
①从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建议对策三个层次撰写;②逻辑完整,表达规范。)
提案标题(案由):关于“远离校园欺凌,共建法治社会”的提案 提案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