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该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是我国首次对爱国主义教育进行专门性、系统性地立法规定,彰显了党和国家对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高度重视,谱写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建设的新篇章。
▲全国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采取各种形式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来自一线的群众智慧、基层办法如源头活水般喷薄而出,源源不断汇聚至国家立法机关,为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的制定和修改完善提供了重要参考。该法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领导体制和机制,明确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爱国主义教育法把握立法定位,着眼凝心聚力,重在建设,以立为本,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传承和弘扬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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