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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某县未满18周岁的学生阿斌等三人,因父母工作忙,疏于管教,平时在学校不认真学习,常与社会上的闲散青年交往,沉迷网络游戏。为了获得上网的费用,他们在某茶馆附近多次对路过的行人持刀抢劫。该县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 000元。

    1. (1) 阿斌等三人的持刀抢劫行为属于哪一种性质的行为?请结合材料写出你的判断理由。
    2. (2) 为避免类似案件的发生,请你分别向学校和同龄人提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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