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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4·河北模拟) 2009年5月2日,甲地的杨某因资金周转向乙地的胡女士借款1.5万元,约定同年6月2日还清,且当时借钱时写了借条,可杨某并未按约定履行。胡女士多次催讨,杨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还钱。2012年后,胡女士碍于朋友关系没有催讨,直到2023年的4月份才将杨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案件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②胡女士应在乙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③该案件已超过诉讼时效,胡女士无法胜诉 

    ④借条是重要的证据,法院应判决胡某还钱

    A . ①② B . ①③ C . ②④ D .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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