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女)78岁,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老伴病故多年。郭某育有三子两女,其中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都非常孝顺,但二子刘某多年来未尽到任何赡养义务。一段时间,郭某因病住院共花费20万元,二子刘某以放弃继承权为由,对母亲病情不管不问,还不分担任何医疗费用。村干部多次调解,刘某均避而不见。无奈之下,郭某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其二子刘某支付赡养费、承担已花医疗费,并分摊以后每年的医疗和护理等费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郭某提起诉讼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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