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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4高二下·嘉兴月考) 陆某、叶某之子陆甲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陆某经常因家庭琐事辱骂、殴打叶某,两人于2015年离婚。此后,陆某与刘某再婚,育有一女陆乙,居住在共同购买的公寓中。陆某夫妇外出打工期间,陆乙随刘某父母生活。后陆某突发恶疾,订立自书遗嘱,载明所有财产由其父母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陆某殴打叶某破坏家庭和睦,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②遗嘱因未按照法律规定为陆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部分无效

    ③依据遗嘱继承效力优先原则,刘某将无权获得公寓和打工所得

    ④刘某父母有权要求陆某夫妇承担其照顾陆乙支付的生活和教育费用

    A . ①② B . ①③ C . ②④ D .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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