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和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各界强烈呼吁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法治化轨道。为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回应人民期盼,2022年7月,中宣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牵头启动爱国主义教育法起草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等多种方式,积极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了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然后向社会公布,再次广泛征求各国家机关、各级人大代表、基层立法点、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以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充分吸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材料二 《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是该法的部分内容:
第一条(节选) 为了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节选) 国家在全体人民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增进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第四条 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第五条 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思想引领、文化涵育,教育引导、实践养成,主题鲜明、融入日常,因地制宜、注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