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4高二下·忻州月考)
张某于2023年6月入职某快递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6000元,工作时间按该快递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快递公司的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上9时至晚上9时,每周工作6天。2个月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该快递公司的超时加班安排。该快递公司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
②快递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
③快递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张某适当的赔偿
④快递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A . ①③
B . ①④
C . ②③
D . 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