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①作为共有权人的业主,对小区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②共享单车扎堆停放妨碍居民正常通行,黄某有权要求排除妨碍、恢复正常通行
③某公司作为手机应用程序的运营方,只是提供相关链接服务,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④黄某可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公司投诉,强制禁止共享单车进入自己所在小区
微信扫码预览、分享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