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4高二下·青神期中)
张某某(原告)的女儿张小某,出生于2013年。张小某于2023年3月1日晚上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原告手视通过某直播平台,用原告支付宝给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被行)经营的“某点卡专营用”转账支付5950元,用于购买游戏充值点卡。在该案例中( )
①因为内容不合法,买卖双方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②张小某行为已明显超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宜的程度
③被告应当将张小某购买游戏充值点卡的款项退还原告
④被告在从事民事活动时违背了自愿这一民法基本原则
A . ①③
B . ①④
C . ②③
D . 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