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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高二下·青神期中)
李某,70岁,老伴去世,有一处房产价值200万,存款60万。因两个子女旅居国外无法照看,遂与居委会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居委会负责安排专人照顾李某起居和就医陪护,直到去世,并为其操办丧事,李某将存款赠与居委会。李某立了公证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留给了自己女儿和外孙。李某去世后,其子女与居委会因遗产问题产生争议。本案( )
①外孙可因遗嘱赠与获得二分之一的房产
②双方可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③两个子女可因法定继承获得李某的遗产
④居民委员依法可获得李某的存款60万
A . ①②
B . ①④
C . ②③
D . 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