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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高二下·威远月考)
小雄自幼体弱多病,父母去世后便随姑姑赵女士生活,赵女士不仅照顾其生活起居,还陪伴小雄四处就医。为小雄日后成家考虑,赵女士购买一套房屋并登记在小雄名下。然而,小雄在30岁时突然因病离世,并没有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某区民政局系小雄的遗产管理人,赵女士故将民政局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小雄名下房屋的全部分额。本案中( )
①小雄因没有法定继承人,其房产应全部归其遗产管理人所有
②小雄生前未立遗嘱,赵女士并不能继承涉案房屋的全部分额
③赵女士对小雄尽到较多抚养义务,其分得遗产符合法律规定
④赵女士自愿扶助失去亲人的侄子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值得肯定
A . ①②
B . ①④
C . ②③
D . ③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