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甲在购物平台直播间看见一美妆店主乙在销售一款包装与某知名护肤品牌(未注册)相似的护肤品。在该品牌的官方旗舰店上,一套包含眼精华、面霜、水乳的护肤套装至少在5000元以上,但乙销售的这款仿该品牌的护肤五件套只需599元。乙介绍该款护肤品时,多次使用“专柜同款”“搬柜清仓”“近乎‘同款’的一折”等营销语。甲在直播间评论区提出质疑:“价格差距这么大,真的是正品吗?”乙并未回复,之前的直播讲解记录也被删除。甲下单购买后发现护肤品与专柜产品存在较大差异,于是向市场监管局投诉商家。
材料二小李大学毕业后与L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有“无条件服从公司的管理规定”条款,小李没有提出异议。入职后,小李发现L公司管理制度中有一项“乐捐”规定(乐捐就是员工在限定条件下自觉捐出一定钱款给公司),如员工上班期间着装不整洁“乐捐”20元,工作期间不假外出发现一次“乐捐”100元。某一周,小李因触碰“乐捐”制度被公司要求捐出120元,小李拒绝。第二个月发工资时,小李发现工资被扣除120元抵扣“乐捐”款,小李要求公司足额发放工资,与公司协商不成、调解未果,小李打算起诉到法院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