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爷因喝凉净化水出现胃部不适,住院治疗共花费1500元。经查证,该机器并未取得国家卫生健康委涉水产品批件,且外包装上标注的乙公司也从未生产过该款净水器。王大爷要求甲公司退货退款并承担治疗费用,甲公司则以王大爷生病住院与产品无关为由予以拒绝。随后,王大爷一纸诉状,将甲公司诉至法院。
结合本案,运用“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的知识,分析甲公司的侵权行为,并说明消费者应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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