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红柿的另一道“论述题”是, ① ?研究植物分类的专家会说,西红柿的种子在体内,所以应该是一种水果;但农艺专家会说,西红柿的果实并不像其他水果那样长在树上,所以应该算是一种蔬菜。对我来说,水果是能捧在手里吃的,蔬菜是能下锅炒的,而西红柿“可咸可淡”两相宜,应该算是水果和蔬菜中的“双面间谍”。
西红柿的“可咸可淡”充分体现在餐桌上。这种水果/蔬菜是父母们的最爱。没时间做饭时, ② ;大不了切成薄片铺上白糖,就变成了一道凉菜。这么“敷衍”的菜肴,估计现在很难在饭店里找到了。
西红柿也叫番茄,一听就是舶来品。但即便是在做菜就要用西红柿的欧洲国家,它也算不上历史悠久的食物。16世纪西班牙人入侵美洲时,才发现了这种阿兹特克人种植在安第斯山上的神奇果实。这种果实成功“反向入侵”,席卷了地中海并最终“占领”了欧洲,用300年在全世界繁衍。而南欧也得以拥有各式以西红柿打底的菜肴。 ③ , 不亚于对各色希腊罗马神祇的崇拜。意大利语、法语和英语,都有把西红柿称作“爱情苹果”的说法,而德语更是直接把西红柿称为“天堂里的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