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因
朱某(另案处理)找到朋友陈某帮忙,说有人收购银行卡勇于网络赌博刷流水,便出售了一张银行卡给朱某,获利5000元。
案件经过该银行卡被收购仅仅两个月后,就为电信诈骗提供转移资金达220余万元。
案件结果陈某被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①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②学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③要明辨是非,不贪图小利④依法办事,增强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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