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的小强本来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喜欢在互联网上获取新知,但自从加了一个网络群聊,结识了一群电脑“高手”后,开始沉迷于网络游戏;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夜不归宿。后来在群中通过“抢红包”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他不仅不知悔改,反而经常小偷小摸等,被公安机关拘留。最后,他伙同群里的“高手”,实施网络诈骗,因为涉及数额巨大,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五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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