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4高二下·潮阳月考)
“都蜜5号”是京研寿光种业公司研发的经农业农村部授权的植物新品种,在植物新品种的临时保护期内,昌丰农科公司未经许可,以“世纪蜜二十五号”之名生产、销售实为“都蜜5号”的种子,被京研寿光公司提起诉讼。经法院调查,昌丰农科公司的侵权事实成立。下列对该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被告公司应停止生产、销售并赔偿原告公司经济损失
②被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③被告公司利用原告公司的商业信誉,属于“搭便车”
④本案的公正判决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推动创新发展
A . ①③
B . ①④
C . ②③
D . 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