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法第21条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2条规定,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
①该烟草局应当提供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②若无准运证,翁家兄弟要求归还香烟的诉讼请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③原告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④涉案香烟是翁某甲的私有财产,烟草局侵犯了翁某甲的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