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从事宠物救助工作多年,救助站中的一条中大型犬被刘鸣看中,双方签订《领养协议》后被刘鸣带走。狗喂养在刘鸣公司的空房间内,因刘鸣工作忙,由其朋友李果临时看管。一天下午,李果牵狗外出,在人行道上遇到相向而行的老王,双方临近时狗突然向老王作扑状,老王受惊吓后仰倒在地受伤,被送往医院就医。最终因脑部受伤引发肺炎等并发症,老王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之后,高天同意刘鸣将狗送回救助站。老王的家属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将高天、刘鸣和李果均列为被告,要求三人赔偿医药费等共计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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