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慈善事业快速发展。随着慈善事业体量的增大,慈善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为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2016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标志着我国的慈善事业进入全面法治的时代。让善行得到法律的保障和尊重,让求助者有章可循,让不法行为受到惩处,《慈善法》为爱心保驾护航。
材料二:被喻为“开门立法”典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从2005年民政部提出慈善事业促进立法的建议,在经历长达10年的调研和起草后,《慈善法》草案在2015年10月和12月先后两次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最终在2016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在《慈善法》草案审议期间,共有代表1231人次发言,提出近4000条修改意见,对草案作了110处修改,其中实质性的修改38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