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2024年2月28日,为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湛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通告指出,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材料二 下图是发生在湛江市某小区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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